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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电公司赔了一千七

2000-03-1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3月14日讯(记者 陈君 通讯员 甄红 高玉峰 曾佳)被电线绊倒摔伤了的王女士,今天上午经宣武法院调解,接受了北京市供电公司1700元的赔偿,王女士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。

去年7月31日凌晨1点多,在宣武广内旅馆工作的王女士下夜班骑自行车回家,行至14中学北50米处时,突然人倒车翻,原来,是被一根从路边树上垂到地上的断电线绊倒,王摔伤了膝盖和右手,所幸没触电。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,她将电线的产权人——北京市供电公司告上法庭。

电线是何时被谁扯断的,供电公司也不知道,他们猜测是附近施工造成的,在接到报修电话后,他们即赶往现场及时做了抢修,并赔偿王女士的医疗费1700元及219元诉讼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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